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
10.1.1 企业资信能力
净资产 1500 万元以上;
10.1.2 企业主要人员
(1)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5 人以上;
(2)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,且为建筑
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;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。
10.1.3 企业工程业绩
近 5 年独立承担过下列 2 类中的 1 类以上工程的施工,工程质量合格。
(1)单项合同额 1500 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 2 项;
(2)建筑工程幕墙面积 6000 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幕墙工程 3 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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